1、在水上游乐设施明显处应公布游客须知。操作服务人员还应随时向游客宣传注意事项,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2、水深:造浪池不大于1.8米,且池底坡度不大于8%。水上乐园滑梯落水池0.8—0.9米,特殊形式落水池1.5—4米。流水池不大于1.2米。幼儿池不大于0.3米,儿童池不大于0.6米。流水池宽宜大于 2.5米,流速应小于1m/s。
3、水上乐园游乐设施管理者应为水上游乐设施应配备足够的救生人员和救生设备,对于在水面宽阔不易观察到的设施,还应配制高位近乎哨。救生人员着装应统一并易于识别,并应配置相应的联络器材,通讯设备和救生工具。
4、水上游乐设施管理者应在设备或者设施的适当部位设置醒目的游客须知和警示标志。游乐池周围及池内水深变化地点,应设置醒目的水深标志,游乐设施在运行中超过预定位置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有限位控制和极限位置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
5、水上游乐设施设备管理者应当选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水上娱乐设备,水上娱乐游乐设施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影响所在地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应当建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