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中国社科院反垄断专家张昕竹卷入高通反垄断案的舆论漩涡之中?,原因是其在国家发改委对美国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期间,收受了高通公司提供的巨额资金,多次为高通公司辩护。
由于收钱为高通辩护的行为被认为“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张昕竹遭到解聘,不再担任专家咨询组成员。
突然之间陷入舆论风暴,张昕竹选择了回避,不接受媒体采访。但在时隔半年之后,他打破沉默,接受英国《金融时报》的采访,并为自己做出辩护。他表示,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利益冲突,“因为我只为高通工作。”
▲张昕竹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高通在华垄断案目前仍然没有明显的进展,发改委制定了处罚的条款,但在一些具体的细节上,高通公司可能并不同意。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有些条款高通公司不认可,不过发改委最终的处罚并不需要获得高通认可。“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对高通公司处罚措施的宣布,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高通公司跟手机厂商之前签订的合同就可能要重新签订,这可能会对高通的业务带来不小的影响。
高通CEO史蒂夫·莫伦考夫去年11月称,在中国面临巨大挑战,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无线市场,高通也在那里实现了高速增长。随着中国政府调查的推进,部分中国手机厂商延长了授权谈判,甚至拒绝向该公司支付费用。
记者日前对《金融时报》的内容进行了部分编译,以下是编译内容:
内部人张昕竹
2014年2月,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公开指责高通是“专利流氓”,通过差别定价或高额许可费获利。面对全面爆发的危机,高通部署了积极的防御战略,包括聘请在2008年起草中国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家张昕竹,希望证明该公司并未违反反垄断法。
张昕竹是中国反垄断咨询领域最顶尖的顾问——收费也最贵,他承认每小时费用高达800美元。作为中国社科院的一位经济学家,他拥有图卢兹大学的博士学位,师从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让·梯若尔(Jean Tirole)。1990年末回国后,张昕竹起草或协助起草了当今中国的多部经济法规——从反垄断法到电力市场改革方案。
他还曾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由于他同时还向遭受反垄断指控的企业提供高额咨询服务,所以似乎与这一职位的职责有些冲突。
北京的一位外籍律师表示,高通决定聘请张昕竹是一项“冒险的对抗性措施”,尤其是因为他曾经有过反对政府决策的“前科”——他曾经批评政府在实施他参与起草的法律时存在选择性执法。
张昕竹2011年发起的这番批评已经引发了发改委的不满。所以当他和两名美国共同作者今年8月提交论文为高通辩护时,便立刻被指其行为与职位存在利益冲突——“吃里扒外”。张昕竹随后也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被解聘。
许昆林去年9月表示,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纪律,张昕竹已经严重违反了最基本的规定。
张昕竹表示,他的家庭已经遭受了“后果”。尽管他没有明确具体的“后果”是什么,但却同意对《金融时报》直接澄清一些问题。
“我的多数朋友都说,这不是好主意,我应该保持沉默。”他在北京住所附近的一处星巴克咖啡厅里接受采访时说,“但我没有利益冲突,因为我只为高通工作。”他补充说,他在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并不涉及为发改委提供案件咨询,而且所有的委员会成员也都担任私人顾问。这一说法得到了另外一名专家成员的证实。
高通否认与张昕竹存在任何直接财务联系,后者受雇于芝加哥咨询公司“全球经济集团”(Global Economics Group)。
高通当时说:“聘请经济学家为反垄断部门提供这类经济分析,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政府调查中都是常规做法。”
张昕竹认为,批评政府才是他被解聘的真正原因。
对于他所创造的反垄断法,张昕竹现在怀有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10到15年前,政府希望展开真正的实验。”他说。但如今,他们已经构建了一套精细的检查和平衡体系,将它打造成了一根行政大棒,确保其实现自己想要的结果。
“大家都不敢认真辩护。高通是第一家这么做的公司,所以才会让发改委如此恼怒。”他补充说。
发改委否认其存在偏见,他们表示,由于工作繁忙,所以不可能针对外国企业设计什么阴谋,只会在收到“有根据的投诉”时展开调查。
张昕竹也表示,他不认为发改委对外资企业存有内在的偏见,也不相信这是民族主义使然。但他认为,这些调查源自中国企业与国外竞争对手之间不断加剧的竞争。
由于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所以高通拒绝回答与本案相关的问题。该公司称:“我们将继续与发改委合作。”
事关重大
发改委并非第一家密切关注高通的监管机构。2009年,韩国反垄断机构以滥用主导地位为由对其开出2.08亿美元反垄断罚单。该公司还面临日本的反垄断调查,欧盟同样对其展开过长达5年的反垄断调查——但该调查目前已经结束。另外,高通在美国也面临调查,欧洲也对其启动了第二起调查。
得益于“一流的科技和一流的律师”,高通收取了高昂的专利费。然而,由于行业的逐渐成熟,导致厂商利润率不断受压,所以这种高昂的专利费对中国智能手机企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表示,他的组织向发改委提交了投诉,指责高通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这显然是处罚高通反垄断调查的导火索。
他表示,高通对待中美两国智能手机的态度存在差异。例如,苹果无需向高通直接支付专利费,而是向其中国代工企业富士康收费。收费依据则是原材料和生产成本,而非手机批发价,因此整体成本得以全面降低。
还有一项投诉则与所谓的“交叉授权”有关。高通客户必须向高通授予其专利,以交换高通的技术。华为就曾公开指责这一行为“有失公平”。
高通表示,该公司不会针对其与具体厂商的关系发表评论,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这表明,要证明企业违反反垄断法是一项很复杂的任务。
他说:“反垄断行为是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除非政府有证据证明,高通在它的客户购买竞争对手的技术后上调其费用,或者使用其数量庞大的标准专利促成不合理的协议,否则就不适用反垄断法。”
“即使处罚20亿美元,高通也付得起。”美国投资银行Stanford Bernstein分析师斯塔西·拉斯冈(Stacy Rasgon)说,“高通财力很雄厚。但他们担心的是,中国会迫使其改变商业模式。变化越大,就越难以将这种变化限制在中国市场。其他厂商也会说:‘他们是那样付费的,我们也想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