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

添加时间: 2017-06-06 14:11 点击: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联系人:tyosam

   电话:13366258895

  传真:010-6259 5928

  邮箱:admin@admin.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Copyright © 2002-2017 企业建站 - www.qyjz.com.cn 版权所有 XML地图 京ICP12345678企业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