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继续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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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日期: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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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刘辰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25日表示,2017年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中储粮方面表示,今年夏粮生产形势总体较好,早稻供给宽松、需求低迷,主产区市场价格低位运行,小麦供需总体平衡,价格基本稳定,预计新粮上市后,价格面临下行趋势,启动小麦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中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政策,即主产区当年生产的小麦、稻谷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国家指定的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为多元主体市场化收购让出空间。
根据国家公布的2017年最低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均指到库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人民币,下同)、1.30元、1.36元、1.50元,除小麦价格与2016年一致以外,早籼稻比2016年降低0.03元/斤、中晚籼稻同比降低0.02元/斤、粳稻同比降低0.05元/斤。
中储粮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河北等六个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省份,可用收储库点3533个,可利用收购仓容3876万吨。目前已有11925名仓储工作人员待命参与小麦收购,可用于收储的检化设备14780台(套),输送设备26598台(套),清杂整理设备8469台(套),检斤设备4599台(套),基本可以满足收购需要。(完)